各同學:
現在下發學院《關于開展2022-2023學年“五四”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》,表彰項目分為集體獎項、個人獎項:
1. 集體獎項申報
1) 活力團支部:填寫附件4《活力團支部申報表》并提交對應的圖文支撐材料。
2) 優秀學生會:填寫附件5《優秀學生會申報表》,提交3000字以内工作總結以及對應的圖文支撐材料。
2. 個人獎項申報
1) 最美團支書、最美班長:擔任團支書、班長職務一年以上,目前無不及格課程,滿足條件者填寫附件8《“最美團支書”、“最美班長”申報表》,提交成績單及對應的圖文支撐材料。
2) 優秀學生幹部:擔任學生幹部一年以上,填寫附件9《優秀學生幹部申報表》,提交成績單及對應的圖文支撐材料。
3) 優秀共青團員:填寫附件10《優秀共青團員申報表》,提交成績單及對應的圖文支撐材料。
4) 優秀青年志願者:參加志願服務一年以上,自2022年起注冊至今服務時長不少于40小時,符合條件者填寫附件11《優秀青年志願者申報表》,提交志願彙服務工時截圖以及對應的圖文支撐材料。
3. 材料提交:紙質版材料報送到商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,電子版材料提交到郵箱375612630@qq.com
4.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:2023年4月10日中午12:00
附件:商學院關于開展2022-2023學年“五四”評選 表彰活動的通知
商學院
2023年4月6日